本来200块钱就可以解决的问题,90后小伙穆某却对执法部门的多次催告置之不理,以为事情可以不了了之。但小伙并未能如愿,前不久,他被法院列入强制执行名单、银行卡被冻结,成为了“老赖”。
昨日,说起自己的经历,穆某后悔不已。他诚恳接受了执法人员和执行法官的普法教育,表示要认真改正。
实习期上高速被罚200元
今年1月8日晚上8点55分许,穆某驾驶自己的小轿车上路,当行驶至S21江习高速重庆段上行方向63km+0m处(江津区境内)时,被执法人员拦下检查。
执法人员发现,穆某的驾驶证还在实习期,存在实习期内不符合规定驾驶机动车(在实习期内不符合规定驾驶机动车)行为。
穆某违反了《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七十五条的规定,执法人员根据相关法规规定,按简要程序对其作出行政处罚:罚款200元,并现场送达了处罚决定书。
被多次催告,置之不理
按照法律规定,穆某应在收到处罚决定书的15个工作日内进行处理:认可处罚决定,就缴纳罚款;不认可处罚决定,可通过正常渠道申诉。
可是,穆某什么也没做,对此置之不理。
7月22日,因穆某在收到处罚决定书后未履行处罚决定,重庆市交通行政执法总队高速公路第五支队七大队向他邮寄了法院强制执行催告通知书。这一次,穆某进行了签收。但他还是没有缴纳罚款。
被强制执行,成了“老赖”
8月21日,因穆某未履行行政处罚决定,高五支七大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向江津区人民法院提交了交通行政执法强制执行申请书,申请江津区人民法院对该案当事人申请强制执行。
很快,穆某就为自己的违法及消极应对处罚行为付出了代价:他将被强制执行,还上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账户被冻结,乘车、办事、住酒店都有诸多不便。
9月17日,穆某来到高五支七大队,表示愿意履行行政处罚决定,并缴纳罚款。
据了解,穆某除了需要缴纳200元交通违法罚款外,还要支付50元案件执行款。
“都怪我自己不懂法,面对执法人员的提醒告知,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现在只能自食恶果了。”穆某说,他非常后悔,同时提醒大家“一定要守法”。
重庆晨报·上游新闻记者 张旭
提醒
执法人员提醒:国庆中秋节日期间,广大市民可以登录重庆交通行政执法总队微信公众号、微信城市服务、支付宝市民中心查询被重庆交通综合执法机构查处的违法记录,处理被总队查处的不超过200元的交通安全违法案件和处罚决定书已经送达的交通违法案件。
节假日期间,重庆市高速公路各交通执法服务平台继续为广大市民提供违法查缴服务。
作者:重庆晨报·上游新闻记者 张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