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婚前父母帮买房的出资属于个人财产
发布日期: 2020-12-31 11:07:03 来源: 新华网客户端
最高人民法院30日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其中延续了现行婚姻法司法解释相关规定,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关于夫妻共同财产的相关规定的原则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