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 干货 消费 评论 学院 滚动
风投 科技 创业 业内 要闻
山东“拉面哥”遭过度围观影响生活 加强网络内容监管提高社会文明程度
发布日期: 2021-04-01 08:32:32 来源: 法治日报

一碗拉面只卖3元,坚持15年不涨价——来自山东费县的农民程运付因此举走红网络,被网友称为山东“拉面哥”。

网友空前的关注也给“拉面哥”带来了烦恼,每天数百名蹭热度的主播将“拉面哥”的家围得水泄不通,直播的、跳舞的、卖货的,甚至还有“卖身葬父”“求偶示爱”等低俗行为,导致他无法出摊。

实际上,普通人一夜间成为网红被过度围观而陷入困境的现象已经多次上演。从“大衣哥”到“小马云”,再到因酷似周杰伦而爆红的保定鸡蛋摊主,很多普通人可能瞬间成名被卷入流量漩涡,许多想出名的人也采用各种甚至是低俗方式蹭热度,严重侵扰了他们的日常生活。

接受《法治日报》记者采访的专家认为,在短视频平台迅速发展的网红经济时代,不管自身愿不愿意出名,都有“拉面哥”这样的“草根”网红不断涌现。他们的正当权利应当受到保护,一些采取低俗方式追热点的行为也应当被规制,这需要当事人自身、主播、短视频平台、政府部门乃至整个社会的共同努力。

意外走红备受瞩目

过度围观影响生活

程运付成为网红后,并不开心,反而承受了巨大的压力。同在山东费县的村民吴强(化名)告诉《法治日报》记者,最近每天都有数百人围堵在“拉面哥”家门口,有做直播的、有摆摊卖货的,甚至还有向他求爱的、喊他“干爹”的,真正想去吃面的没几个,都是想蹭热度、蹭流量的。

有人说,在“拉面哥”家门口,能看到全中国最疯狂的主播们。据了解,过度围观不仅让程运付一家无法正常生活和出摊赶集,还导致村里交通瘫痪,严重侵扰村民的生产生活。

“拉面哥”现在的困境,如同先前走红的“大衣哥”“小马云”的重演。

种种事例表明,很多普通人在不经意间成为网红后,生活往往被过度关注,人们为了蹭流量无所不用其极,甚至包括采用一些低俗、侵犯他人隐私的手段。而网红时代,流量来得快去得也快,被打扰的当事人往往生活徒留一片狼藉,有些人的人生轨迹也因此发生转变。互联网可以让人出名,但无法让人拒绝出名、拒绝被围观。

以“拉面哥”为例,尽管他多次申明自己并不想红,只想本本分分过日子,但还是被各方流量“围猎”。

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巍告诉《法治日报》记者,网络经济时代,普通人拒绝出名很难做到。

“网络的表达是比较自由的,一般只要不捏造事实、不侵害他人个人信息等人格权以及不以侮辱性语言诋毁他人即可。这两条法律底线作为平台管理的基本抓手,从这个角度讲,平台能管得了侵权和违法行为,但管不了舆论的产生和方向。”朱巍说。

中国传媒大学文化产业管理学院学术委员会副主任、法律系主任李丹林分析,畸形蹭热度现象的产生有多种原因:一方面,如今公众的心态普遍较为浮躁,在这种情况下,人们易受经济利益或者出名的诱惑,缺乏理性;另一方面,主播自身以及给其提供支撑的平台也应负起相应的责任。

博主越界“蹭流量”

涉嫌侵犯多项权益

北京瀛和律师机构知识产权委员会版权专家、娱乐法律师黄群辉向《法治日报》记者介绍,部分短视频博主的越界行为可能会侵犯到当事人的多项权益。

“比如,未经授权使用当事人的姓名进行宣传,涉嫌侵犯姓名权;未经同意拍摄制作、使用、公开当事人的肖像等,涉嫌侵犯肖像权;侮辱诽谤、虚构事实博取关注的行为,涉嫌侵犯名誉权;私闯民宅偷拍偷录直播等行为,涉嫌侵犯隐私权;擅自公开当事人身份信息、住址、电话号码、行踪信息等,涉嫌侵犯个人信息权益。情节严重的,可能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和刑法等有关规定。”黄群辉说。

黄群辉说,对此,当事人可以采取多种方式维护自身权利。可以向网络平台进行投诉,要求平台删除涉嫌侵权内容;可以向行业主管部门进行举报,如市场监管部门、文化监管部门等;可以通过民事起诉的方式,要求停止侵害,赔偿损失,甚至可以提出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诉求;对于严重侵权行为,还可以选择报警寻求保护。

李丹林认为,近乎疯狂的蹭热点行为会带来极大的消极影响。“首当其冲的就是当事人正常生活的安宁。这种不分内容、过度追逐的行为,可能会影响青少年的价值观,不利于他们身心健康成长。对平台而言,平台追求的这种违反公序良俗、甚至违法的行为带来的也不是正当的经济利益,可能会破坏正常的竞争秩序。”

李丹林说,从表面上来看,这些哗众取宠的低俗行为偶然也会带来经济流量,但不是主流的网络经济发展方式。好的经济发展,应当是使人们过上有尊严感、幸福感和保障感的生活,但就“拉面哥”来看,其自身和周围居民的生活安宁和幸福都遭到了破坏。这样的经济发展代价太大,而且本末倒置。

加强网络内容监管

提高社会文明程度

从“犀利哥”到“大衣哥”,从“杀鱼弟”到“小马云”,如何避免普通人被流量裹挟、无法正常生活的事情再次发生?在这些事件中,主播、短视频平台又能做些什么?

黄群辉认为,就主播自身而言,应当严格遵循《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等相关规定,加强行业自律。在内容创作和发布上更注重品质和内容,摈弃低俗之风,不哗众取宠,不制造文化垃圾。

今年年初,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办公室等七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加强网络直播规范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督促直播平台对照相关规范,对主播账号实行分级分类管理,规范网络主播行为,防范非理性、激情打赏,遏制商业营销乱象。以强化高品位文化产品供给为目标,推动网络直播平台强化主流价值引领,树牢正确导向意识,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效提升直播平台“以文化人”的精神气质和文化力量。

朱巍说,对平台而言,话题感是求之不得的事情。话题就带来流量,争议就是关注,在流量为王、变现迅速的时代,平台会以最大的热情来完成普通事件的热点转化,甚至主动通过设置热榜、话题等形式来搭建争议的话题。但在追求经济效益的同时应当遵守相关规范,积极承担社会责任,兼顾社会利益。

李丹林则认为,一方面,在注册成为普通用户和网络主播时,平台应更多注重用户和主播对相关内容标准和规范的掌握,比如通过定期测试等方式,而不是简单打个勾表示“我同意”“我已知晓”;另一方面,相关内容和标准也应更加全面,不能仅规定内容应该呈现什么、不应该呈现什么,还应对如何正确获取这些内容作出规定。

接受《法治日报》记者采访的专家认为,互联网中,每个人都是流量的生产工具,或是被消费,或是消费别人。要想从根源上遏制流量乱象,不仅外部监管要跟上,内在的社会文明程度也要提升。

黄群辉认为,从外部来看,政府相关部门要加强网络监管,尤其是内容监管,通过行政或司法手段,进一步明晰网络平台的行为规范和责任问题。加大对违法违规主播的惩戒力度,以公正裁判或行政处罚树立正确的行为规范,引领社会风尚,引导网民不断提高自身文化素养。

“从内部来看,这种畸形的蹭流量乱象之所以盛行,说明存在市场需求,个人的关注其实也在影响着直播平台和主播的关注。当越来越多的提升文化消费鉴别力,自觉抵制文化次品时,劣质品自然失去市场,优秀作品自然脱颖而出,创作、传播得以良性循环。”黄群辉说。

在李丹林看来,必须要以提升整个社会的内在文明程度为基础性前提。“如何提升社会文明程度,还是要回到教育本身。现在一些主播不正确的观念意识和疯狂的行为与原先的家庭成长环境和学校教育密切相关,很多青少年思想也因此遭受毒害。这并不是一个一蹴而就的过程,可能需要几十年、一代人两代人的努力,扭转现代教育中不合理的部分,逐步提升社会文明程度才能做到。”

□ 本报见习记者 张守坤

□ 本报记者 王 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