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 干货 消费 评论 学院 滚动
风投 科技 创业 业内 要闻
广西开出首张“浪费食物”罚单引争议 对食品浪费开罚需“善治”
发布日期: 2021-05-18 08:35:50 来源: 今晚报

《反食品浪费法》正式实施以来,各地纷纷加大执法,对食品浪费开罚。然而,广西日前开出的首张“浪费食物”罚单,却激起不小的争议。

据报道,桂林市市场监管局不久前向当地一所中学食堂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并对当事人进行约谈。事情的原因,是在检查该校食堂过程中,执法人员发现食堂存在“蔬菜过度挑选问题”“蔬菜菜叶有虫眼或稍微泛黄,能吃却全被当垃圾扔掉”。

“有虫眼或稍微泛黄”的蔬菜的确“能吃”。但从科学角度解释,菜叶发黄一般是放置或储藏时间较长所导致,可能含有亚硝酸盐,危害食用者健康。食品安全无小事,对于学校食堂来说,保证全校师生的饮食安全尤为重要。在这样的背景下,食堂方面扔掉“有虫眼或稍微泛黄”的菜叶,显然是严把食品质量关的做法。难怪这张“罚单”一出,网友们一边倒地支持校方——把发黄的蔬菜扔掉,这样的良心食堂不被奖励也就罢了,还要挨罚,真是冤屈啊!

更有甚者,报道中提到,执法人员表示对于“不太好看但能吃”的食材,可以员工内部消化,或者定向捐给福利院、养老院等机构。试想,菜叶稍微泛黄表示蔬菜已经不新鲜甚至变质了,把这样的食材“定向捐给福利院、养老院”,难道让这些老人和儿童吃烂菜?如果依照桂林执法部门的标准,一些刚刚变质发霉的食品,只要经过适当处理同样“能吃”。难道也要学校食堂依此行事?这无疑是个笑话!

易嘉严

把反食品浪费从道德层面提升到法律范畴,无疑有利于进一步端正民众对待食品的态度,会对社会产生积极而深远的影响。但同时执法者更应该清楚,“良法”还需“善治”,把握好执法标准、执法尺度,才能让法律更好地发挥效力,也才能让公众真正理解、切实遵守。如果一味死抠条文,甚至有悖公众的普遍认知,那么执法效果无疑适得其反,引发公众的反感和抵触情绪。

希望执法部门能够读出网友吐槽背后的期待,及时调整思路,给出一个既合法又合情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