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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温津贴应成为社会常态 而非一种奢望
发布日期: 2022-07-04 09:57:05 来源: 华声在线

6月中旬以来,我国迎来今年范围最大、强度最高的高温天气。高温下劳动者的权益保护,面临严峻“烤验”。日前,全国总工会印发《关于做好2022年劳动者防暑降温工作的通知》,明确了劳动者高温天气下作业所享有的权益,要求各级工会督促用人单位落实防暑降温主体责任,预防发生职业性中暑事件。(6月27日《工人日报》)

每到炎炎之际,防暑降温高温津贴,都将成为又一热门话题。高温的烈焰“烤”验着每个户外工作者同时,但也再一次考验着地方监督部门对这份良心津贴、劳动福利的落实。能否按时、按标准发放高温津贴,俨然成了“你不管,他不理”循环,或是“期而不待”尴尬。正如记者采访发现,虽然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人社部等四部门曾联合下发的《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但一些用人单位仍然存在高温津贴发放不到位,存在用防暑降温饮料、防暑药品等充抵高温津贴的现象。足见,要让期望的美好变为现实,尤需多管齐下。

进而言之,高温补贴是为保证炎夏季节高温条件下经济建设和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保障企业职工在劳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身体健康,决定适当提高职工夏季清凉饮料费发放标准。国家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补贴。按照此办法规定,落实防暑降温工作,应从制度层面将高温关怀作为劳动者必不可少的权益,更应该是监督部门对盛夏各行各业一个必查项,尤其是对不履行者,违者惩!

“徒法不足以自行。”法律的作用不仅在于对发生过的事情进行评价、肯定、惩戒,还在于对人们未来的行为进行指引,让每个人都能够预测到未来行为将产生什么样的法律后果。纵观现实,不仅在高温津贴领域,目前,我国有不少法律由于长期缺乏刚性,相关违法鲜见被罚,使得人们滋生了法不责众心理,更演绎成“习惯性违法”。如,行人集体闯红灯、公共场所抽烟、堵塞消防通道等违法现象泛滥等。究其原因,并非法律法规不够严厉,而是当一切无法落到实处,则无异于一纸空文。为此,要落实高温津贴需严格的监督和惩处机制。

回到现实,高温津贴要得以实现,离不开制度的保障和刚性约束,而制度的保障和刚性约束要得以凸显,执行尤为重要。为此,不妨以相关《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为蓝本,加强对涉高温部门、企业的监管,严格查处高温违规施工和拒不发放高温津贴的行为,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加大对一定范围内从事高温工作的单位进行普查或抽查,对落实不到位的单位,实行零容忍;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督促用人单位落实防暑降温的主体责任。同时,要加强对劳动者的政策宣传,提高他们的维权意识,才会让高温津贴随监督之变而变。

烈日无情,人应有情,保障劳动者高温下的健康权,是全社会所有成员的共同职责。社会文明和进步的重要标志就是让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高温津贴这只“温度计”,测量着地方政府的服务意识和服务水平;它也是一张试纸,测试着以人为本和爱民之心“本色”。高温津贴不应该成为一种奢求,而应该成为社会常态,成为劳动者“福祉”,千万别让高温津贴成为一种奢望。

(鱼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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